使用規範

本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係為規定株式會社BEEWORKS(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遊戲應用程式(以下簡稱「本應用程式」)、透過本應用程式所提供之服務,以及其他附帶由本公司所提供之一切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相關條件。

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僅提供特定地區(日本,台灣,香港,澳門,美國〔加州除外〕,韓國,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越南,印尼,以及菲律賓,以下簡稱「特定發行地區」)使用。用戶若位在非特定發行地區,將無法使用本應用程式及本服務。

第一條 用語之定義

本規範使用之用語如下:

一、 用戶
使用或欲使用本應用程式者。

二、 官方網站
本公司所營運之BEEWORKS GAMES官方網站(https://beeworksgames.com/),以及可自本應用程式內連結參閱,且由本公司所營運之本應用程式官方網站。

三、 玩家ID
為識別用戶並提供售後服務等,由本公司發給用戶之特定字串(包含組合字串,為提供支援等而發給之密碼、編碼等)。

四、 行動裝置
可安裝本應用程式之智慧型手機、平板或其他資訊設備。

五、 付費點數等
本服務內相關內容(於第十八條第一項定義)、本服務內使用之道具及遊戲內貨幣(包含使用一部分服務或交換遊戲內道具等所用之點數,以下亦同)當中,本公司於收到用戶付出等價費用後予以發行者。

六、 點數等
本服務內相關內容、本服務內所使用之道具或遊戲內貨幣(包含但不限於付費點數)。

七、 官方應用程式商店
官方網站所刊載,可下載本應用程式的網站或服務。



第二條 本規範之適用與變更

一、 用戶於行動裝置上安裝本應用程式,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必須同意本規範。經用戶同意後,用戶與本公司間以本規範為內容之契約(以下簡稱「本使用契約」)隨即成立。本使用契約於用戶與本公司間按本應用程式之安裝而個別成立。即使與本應用程式相關之特定用戶結束與本公司間之本使用契約,亦不影響其他與本應用程式相關之用戶與本公司間之本使用契約之有效性。

二、 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所刊載,本規範外之其他準則或使用上之禁止事項等(以下簡稱「準則等」),亦視同本規範之一部分。本規範與準則等在規定上有抵觸時,以準則等之規定為優先。

三、 本公司可在未經用戶事前同意之下,隨時逕行變更本規範。變更後之本規範,除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情形外,自將其公告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之時間點起即生效力。本公司亦可於本公司判斷為合理之事前通知期間,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事前通知本規範有所變更之要旨及其內容。

四、 用戶如於本規範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該變更內容。用戶如不同意該變更內容,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

五、 用戶即使未收到本公司通知,亦應定期造訪官方網站,確認本規範之變更情形及本應用程式與官方網站上之刊載內容。

六、 用戶因疏忽或延遲確認本規範之變更或前項內容,而致用戶蒙受損害時,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七、 欲變更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應用程式商店中之註冊國家時,用戶必須同意本公司另行公告之變更後國家所適用之使用規範。且本服務之內容、提供狀況等可能會因國家而有所不同。因此隨著註冊用戶變更國家,可能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受到限制,或導致用戶目前保有之權利歸於消滅。關於用戶因該變更所生之虧損或損害,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第三條 本服務之安裝

一、 用戶應使用自身持有之行動裝置(用戶為未成年人時,則包含允許用戶使用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所持有之行動裝置)自官方應用程式商店安裝本服務。

二、 用戶應自行付費與負責準備行動裝置、通訊服務、網路連線服務及其他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設備與服務。

三、 用戶不得以供第三人使用為目的安裝本應用程式,且不得於複數個行動裝置上濫加安裝本應用程式,或透過其他方法濫加取得複數個玩家ID。

四、 關於用戶安裝本應用程式之行動裝置因出借、交換、轉讓、買賣或抵押而蒙受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五、 用戶應當在本公司官方網站所刊載之作業環境(以下簡稱「指定環境」)中安裝並使用本應用程式。若用戶透過模仿指定環境運作之模擬器使用本應用程式,而導致用戶或第三人蒙受損害時,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六、 使用本應用程式時,用戶必須註冊真實且正確之相關資訊。如註冊資訊錯誤或有所變更時,用戶應儘速修正或變更註冊內容。

七、 本公司將基於前項規範所註冊之用戶資訊,將本服務提供予用戶。若因用戶資訊不實、有誤或漏填,導致用戶蒙受虧損或損害時,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八、 若用戶欲對本公司進行本服務之相關通知、同意及其他聯絡時,應填寫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之諮詢表並送出,或以其他本公司指定方式聯絡。用戶提出之聯絡於本公司收到訊息後方為完成。若因該聯絡訊息延遲或未送達,導致用戶蒙受之一切損害或損失,不論理由為何,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第四條 未成年人之使用行為

一、 用戶為未成年人時,用戶應針對使用本服務之事宜(包含同意本規範)預先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同意,方可使用本服務。用戶在未取得該同意下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得解除與用戶間之本使用契約,或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

二、 如用戶同意本規範時之身分為未成年人,且於成年後仍使用本服務時,即視同認可其於未成年人期間之使用行為。

三、 本公司可能視用戶年齡,限制其使用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內容。限制對象及內容另行規定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



第五條 玩家ID之發給與管理責任

一、 為識別用戶並提供售後服務,本公司將針對每位用戶或每台安裝本應用程式之行動裝置,予以發給玩家ID。

二、 關於發給用戶之玩家ID,用戶應針對其使用與管理負起所有責任。

三、 透過用戶之玩家ID使用本服務之行為,即視同用戶本人之使用行為,因該使用行為所生之服務使用費及其他所有債務皆應由用戶負擔。關於用戶之玩家ID遭第三人(包含本服務之其他使用者,以下亦同)使用而使用戶蒙受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四、 用戶不得將用戶之玩家ID作為出借、交換、轉讓、買賣或抵押之用,且不得以任何方法供第三人使用。



第六條 點數等之取得與使用

一、 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提供付費點數等之申購機制。用戶得透過本公司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另行規定之方法購買付費點數等。

二、 除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情形外,針對用戶購買之付費點數等及其他取得之點數等,用戶僅可將其用於本服務內,且僅可用於本公司規定之範圍及用途。用戶無權取得點數等之所有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以下簡稱「智慧財產權」)。

三、 用戶為未成年人時,本公司可能視用戶年齡而設定一定期間內付費點數等之購買金額上限。限制對象及內容另行規定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

四、 除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情形外,用戶於本服務取得之點數等,將在本公司終止提供本服務時同時失效,無法繼續使用。

五、 除本公司另行許可之情形外,關於用戶取得之點數等,用戶不得移轉或轉讓予其他玩家ID或第三人,亦不得交換現金或其他貨幣(包含第三人所發行之預付式付款途徑或其他虛擬貨幣),或將於本服務取得之點數,挪用於本服務以外之服務上。再者,用戶如欲在以無相容性之作業系統(以下簡稱「OS」)運作之複數個行動裝置上使用本應用程式,在其一OS上所提供之點數等即使名稱相同,也可能在其他無相容性之OS上無法使用。當本公司所提供之點數等無法於無相容性之複數個OS間使用,而致用戶蒙受之一切損害,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六、 用戶所取得點數等之內容或數量,如經本公司比對本服務之使用情形後發現有誤,本公司可能未事前通知用戶即逕行修正。

七、 本公司可能會將與付費點數等相關之其他使用條件,記載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當有該記載時,用戶應遵照其內容購買及使用付費點數等。如用戶保有與付費點數等具同樣功能之無償發行點數,在用戶使用點數等時,則將從該無償發行點數開始消耗。



第七條 點數等之廢止

一、 當可使用之點數等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內容有所變更、追加或廢止時,不論其事由為何,本公司皆能將點數等予以廢止,並於該時間點消滅用戶尚未使用之點數等。

二、 於前項之情形,本公司應於本公司判斷為合理之期間內,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事前通知點數等之廢止範圍與廢止日期。

三、 用戶因第一項規定使點數等消滅所生之損害,除法令規定本公司具退費義務、本公司另行說明,或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第八條 服務使用費

一、 購買付費點數等時,用戶應於使用前先行支付本公司規定之服務使用費(以下簡稱「服務使用費」)。

二、 本公司可在未經用戶事前同意之下,隨時逕行變更服務使用費金額、付款日期或付款方法。除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情形外,變更自本公司將其內容公告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之時間點起即生效力。本公司亦可能於本公司判斷為合理之事前通知期間內,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事前通知變更要旨及其內容。

三、 關於本公司指定為付款方式之付款途徑,用戶應依照該處理業者(以下簡稱「帳務清算業者」)另行規定之付款條件等支付服務使用費。

四、 用戶與帳務清算業者間如發生服務使用費之付款相關紛爭時,用戶應自行負責並付費處理、解決與該帳務清算業者間之相關紛爭。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針對相關紛爭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五、 用戶一旦支付服務使用費後,除本公司另行說明或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一概不予退費。因用戶使用之通訊服務或網路連線服務中斷或瑕疵而導致無法使用本服務時亦同。



第九條 個人資料及其處理

一、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將取得個人資料(係指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之個人資料,以下亦同)及其他用戶相關特定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等」)。

二、 關於向用戶取得之個人資料等,本公司將依據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另行刊載之「隱私權政策」予以妥善處理。針對依據該「隱私權政策」進行之個人資料等相關處理,用戶應予以同意。



第十條 遊戲資訊等之處理

一、 針對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所有相關數據(包含但不限於道具、角色、虛擬化身、遊戲內貨幣、等級、RANK、狀態、稱號及其他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達成之所有狀態,以下簡稱「遊戲資訊」),用戶僅可將其用於本服務內,且僅可用於本公司規定之範圍及用途。用戶無權取得遊戲資訊之所有權或智慧財產權。

二、 用戶在本應用程式內註冊帳號後,用戶有權刪除該帳號及相關遊戲資訊(以下簡稱「帳號資訊」)。如欲刪除,請依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另行規定的步驟申請刪除。申請刪除後,包含付費點數等購買資訊及未使用之點數在內,所有帳號資訊都將遭到刪除,無法還原(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另外,一旦申請刪除帳號,將無法取消操作。

三、 凡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即得閱覽用戶之遊戲資訊,並刪除、移動及進行其他所有變更。
(一) 已終止提供本服務時。
(二) 本服務由本公司或第三人營運之其他服務接管時。
(三) 經本公司判斷用戶已違反本規範時(包含經本公司判斷遊戲資訊內容或製作過程違反本規範時)。
(四) 經本公司判斷於本服務之營運與維護管理上有其必要時。
(五) 遊戲資訊數據大小超出規定標準,因其他技術性理由而難以維持遊戲資訊時。
(六)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其必要時。

四、 本公司對用戶不具變更遊戲資訊之義務。

五、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變更或未變更遊戲資訊時,關於用戶或第三人因此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六、 本公司得在本應用程式上刊登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廣告。

七、 包含前項廣告,關於可由本應用程式內連結前往之第三方網站,不論明示或暗示,本公司皆不保證其內容等之合法性、一致性、安全性、正確性、有用性、特定用途適用性、完整性等。用戶因使用該網站及透過該使用獲得之商品與服務等所生之損害及損失,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八、 本服務可能包含與本公司合作之其他業者提供之服務或內容。該服務或內容之責任應由其提供業者負責,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該服務或內容可能適用提供業者規定之使用規範或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禁止事項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做出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或有其疑慮之行為:
(一) 造成第三人不安、威脅、為難、糾纏第三人、造成第三人不快。
(二) 使用引起性聯想之用詞、脅迫用詞、含有種族歧視之用詞、違法用詞、低俗用詞、猥褻用詞、中傷言詞、其他所有令人不快之用詞。
(三) 偽裝成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幹部、職員及其他本公司或本服務之相關人員。
(四) 誹謗中傷、流言及其他毀損第三人名譽或信用之發言。
(五) 進行商業交易、以營利為目的之宣傳、違禁品之交換、加入團體之勸說、宗教活動。
(六) 組成以宗教、人種、性別、民族、人權或其他所有差別待遇、歧視為信條,或以商業活動為意圖之團體,以及從事其活動。
(七) 抵觸國際法、日本憲法、法律、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行為。
(八) 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或就其予以教唆、幫助之行為。
(九) 犯罪行為、不法行為及其相關行為,或就其予以教唆、幫助之行為。
(十) 自殺或自殘相關行為,或就其予以教唆、幫助之行為。
(十一) 引誘或助長青少年離家出走之行為。
(十二) 希望認識未曾謀面之異性或與其交往等,或引誘交往等之行為,或引誘他人成為異性交往對象之行為。
(十三) 對未成年人之人格形成等或健全養成造成不良影響,或帶來干擾之行為。
(十四) 以性行為或其他猥褻行為作為目的之行為,發表猥褻、相當於兒童色情或兒童虐待資訊之行為,或銷售匯集前述資訊之媒體之行為,或發表、傳輸資訊使人聯想至其傳輸、發布、銷售之行為。
(十五) 偽裝實際存在之人物或虛構人物,及其他類似之行為(包含使用其他玩家ID之行為)。
(十六) 蒐集、儲存、揭露或傳達第三人個人資料之行為,或嘗試前述行動之行為。
(十七) 於複數個行動裝置上濫加安裝本應用程式,或藉由其他方法濫加取得複數個玩家ID之行為。
(十八) 以出借、交換、轉讓、變更名義、買賣、抵押、提供擔保或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或處分玩家ID、點數等及其他一切遊戲資訊之行為。
(十九) 不當存取或使用其他用戶之密碼,以偽裝成其他用戶之行為。
(二十) 妨礙通訊之行為、攔截通訊之行為、侵入營運本服務伺服器之行為或奪取資訊之行為。
(二十一) 傳輸或寫入電腦病毒及其他不當資訊之行為。
(二十二)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等其他所有權利之行為。
(二十三) 將本應用程式或營運本服務伺服器之Bug及其他不良狀況用於不當用途,或就其予以教唆、幫助之行為。
(二十四) 利用本應用程式或營運本服務伺服器之誤動作等本公司非故意之一切狀態,以圖利用戶自身或第三人之所有行為,或就其予以教唆、幫助之行為。
(二十五) 開發、發布或使用不當工具、不當應用程式、本應用程式之盜版、作弊工具及其他以不當使用本服務為目的之程式,或引誘、建議第三人採取前述行動之所有行為。
(二十六) 對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進行刪除、變更(包含篡改數據)、修正、改編、製作衍生著作、反編譯、反解析、逆向工程,或引誘、建議第三人採取前述行動之所有行為。
(二十七) 將本應用程式之部分或全部內容(包含複製版)重新發行、出借,以及將本應用程式再次銷售或轉賣之行為。
(二十八) 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
(二十九) 將屬本公司禁止行為之事宜通知用戶,或公開發布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之行為。
(三十)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所有行為。



第十二條 本服務之使用停止與限制

一、 本公司判斷用戶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立即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以下簡稱「停止使用處理)。
(一) 做出前條規定之禁止行為,或發生其他違反本規範或有其疑慮之行為時。
(二) 於服務使用費之付款方面發現不當行為時。
(三) 遭帳務清算業者止付或視為無效時。
(四) 遭破產或民事再生程序之執行聲請,或自行提出聲請時。
(五) 發現玩家ID遭第三人使用時。
(六) 其他本公司判斷會妨礙本服務營運時。

二、 即使遭受停止使用處理,用戶仍須對本公司及第三人承擔本規範上之一切義務(包含損害賠償責任)。

三、 即使遭受停止使用處理,依據「隱私權政策」,本公司仍可繼續保有、使用用戶提供予本公司之資訊。



第十三條 本使用契約之終止

一、 凡發生下列任一事由時,本使用契約將自動終止。
(一) 用戶將本應用程式自行動裝置中刪除時(惟用戶依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如以用戶之玩家ID將遊戲數據轉移至不同行動裝置等時不在此限)。
(二) 用戶依據第十條第二項提出申請刪除本應用程式的帳號及帳號資訊時(僅限須持有帳號才可使用本應用程式之情況)。
(三) 終止提供本服務時。

二、 凡用戶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於通知用戶後,逕行終止本使用契約。
(一) 用戶或用戶所用之玩家ID於過去使用本公司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本服務)時,曾遭停止使用之處置,或於該服務之相關使用契約曾遭解約時。
(二) 於本公司另行規定之期間,完全無實際使用本服務之情形時。
(三) 依據前條規定遭停止使用處理後,用戶未於停止日起1年內提出本公司判斷錯誤之舉證時。
(四) 依據前條規定遭停止使用處理後,經本公司於一定期間進行催告,其原因仍未能於期間內消滅時。
(五) 用戶死亡時(本公司對於用戶之死亡不具調查義務)。
(六) 經本公司判斷,對用戶提供本服務已屬不恰當或不可能時。

三、 當本公司判斷用戶符合前條各款之情形,且有可能妨礙本服務營運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告知,立即終止與用戶間之本使用契約,而不受前項內容限制。

四、 用戶因本使用契約依本條規定終止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五、 不論本使用契約因何種理由終止,第一條、第二條第六項及第七項、第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七項及第八項、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第五項第三句、第七條第三項、第八條第四項及第五項、第九條至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仍有效存續。



第十四條 本服務之變更、終止與中斷

一、 本公司可在未事前通知用戶之下,逕行變更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

二、 本公司得依本公司之判斷逕行終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終止時,除有緊急必要之情形外,本公司將採本公司判斷為適當之方法,事前向用戶發布公告或通知其要旨。

三、 凡有下列任一事由時,本公司可在未事前向用戶發布公告或通知之下,逕行暫時或長期中斷提供本服務。中斷時,除有緊急必要之情形外,本公司將採本公司判斷為適當之方法,事前向用戶發布公告或通知其要旨。
(一) 提供本服務所用之硬體、軟體、通訊設備及其他所有資源進行定期或緊急之維護、修理時。
(二) 網路線路、行動電話線路等通訊線路不通時。
(三) 發生天災等不可抗力時。
(四) 發生火災、停電、其他意外事故時。
(五) 發生戰爭、紛爭、動亂、暴動、勞資爭議時。
(六) 發生其他經本公司判斷必須中斷提供本服務之情形時。

四、 用戶因本服務依本條規定變更、終止、中斷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第十五條 免責事項

一、 本服務之內容與提供方法可能每日變更,用戶對此應予以同意。本公司對於本服務之存在、內容與提供方法之永續性皆無法予以保證。

二、 本公司無法針對本服務保證下列任何事項。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對此一概不予負責。
(一) 本服務無Bug或其他瑕疵,以及本服務之其他完整性、確實性。
(二) 本服務在任何環境下皆不中斷且可持續使用、在所有行動裝置均可運作,以及本服務之其他相容性。
(三) 本服務上所提供之資訊、用戶使用本服務所獲得之其他一切資訊之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有用性、特定用途適用性。
(四) 傳輸資訊與遊戲資訊絕不消失、資訊安全上之其他完整性。
(五) 本服務未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等及其他所有權利。

三、 用戶應依自身判斷來使用本服務,並謹慎注意避免濫加使用而擾亂健全之生活環境。如使用情形逾越社會常識之適當範圍,導致用戶蒙受社會、精神、肉體上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四、 用戶因對本服務進行之不當存取、電腦病毒侵入或其他第三人行為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

五、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第三人之損害,或與第三人間發生紛爭時,用戶應自行負責並付費予以解決,不得要求本公司對其負起任何責任。本公司因用戶與第三人間之紛爭發生損害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合理之律師費用)時,用戶應予以賠償或補償。



第十六條 損害賠償

一、 用戶因違反本規範或其他可歸責於用戶自身之事由,造成本公司蒙受損害時,用戶應向本公司賠償該損失(包含但不限於合理之律師費用)。本公司於發生該損害或有其疑慮時,得要求用戶停止作為其原因之行為。

二、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造成用戶損害時,本公司應向用戶賠償該損失。惟除本公司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損害賠償義務範圍上限為本公司於發生該損害當月已向用戶收取之本服務使用費總額(若未收取該費用時,本公司將免除一切賠償責任),且其僅限因使用本服務而對用戶直接產生之一般損害(不論本公司是否可預見,皆不包含利益損失、特別損害、擴大損害、結果損害、其他間接發生之損害)。



第十七條 本合約之重要條件

用戶須同意本規範中限制本公司責任的第十四條(本服務之變更、終止與中斷)、第十五條(免責事項)以及第十六條(損害賠償)為本規範中最重要之條件。



第十八條 本服務之智慧財產權

一、 關於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提供用戶之圖像、影像、文章、程式、其他一切資訊(以下簡稱「本服務內相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皆歸屬於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使用之許可方(以下簡稱「授權人」)。除依據著作權法、其他法令認可之情形外,未經本公司或授權人許可,用戶不得以複製、傳輸或其他形式使用、供第三人使用本服務內相關內容。

二、 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公告之人名、企業名稱、商品名稱、服務名稱或其他名稱(以下合稱「商標等」)中,含有商標權及其他使用權由本公司或第三人擁有之名稱。本公司雖可能於本應用程式或官方網站上刊載商標等係屬本公司或第三人所有之敘述,但即便商標等無該敘述,其使用權亦可能屬於本公司或第三人。

三、 本規範不得被解釋為可將商標等轉讓、授予用戶或其他第三人使用。用戶不得使用、供第三人使用商標等,亦不得提出商標等之註冊申請。

四、 關於本服務之智慧財產權,用戶不得對其申請註冊、轉移或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輸出

用戶必須同意遵守日本、美國以及管轄用戶本身居住地之法律所規定的出口管理法,並且不可將本應用程式轉移到未經認可的外國國民或國家手中。同時,用戶必須保証用戶本身並非本公司被禁止與其交易的國家或其國家人民。



第二十條 本規範之效力

一、 本規範之部分規定如依據法令等而遭判斷為無效時,其他規定之效力仍不受其影響。

二、 本規範之部分規定如因與部分用戶間之關係而遭判斷為無效,或遭取消時,與其他用戶間之效力仍不受其影響。



第二十一條 準據法與裁判管轄

一、 本規範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從日本法律之解釋。

二、 就用戶因本服務與本公司間發生之問題,雙方應秉持誠信協議解決。經協議仍無法解決時,應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二十二條 完全的同意

若無其他特別規定,本規範內容象徵著用戶與本公司雙方間的完全同意,為本規範所定事項之理解或詮釋的最優先根據。雙方在本規範上的權利或權限有未行使,或行使延遲,並不表示該權利或權限的放棄,另外,本規範上的權利或權利的部分行使,並不影響其它權利權限的行使。

2019年4月24日制定(同日施行)
2023年11月22日制定(2023年11月24日施行)
株式會社BEEWORKS

【附則】
第一條 本附則為補充規定,適用對象為透過Apple Inc.之作業系統、智慧型裝置使用本應用程式之用戶。
本條係以透過Apple Inc.(以下簡稱「Apple」)提供之作業系統、智慧型裝置使用本服務之用戶為對象,對本規範之條項進行補充,並附屬於本規範之條項。本條規定僅限與本規範其他規定內容有矛盾、抵觸時優先適用。

(一)關於用戶使用本服務,而由用戶或第三人提起之任何訴訟(包含但不限於下列情形),Apple一概不予負責。
1. 對於產品責任之訴訟。
2. 主張本服務不符用戶期待、法令或其他法規要求之訴訟。
3. 依據日本消費者保護法或同等法令提起之訴訟。
4. 主張本服務或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侵害用戶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而由用戶或第三人提起之訴訟。

(二)依據iTunes Store媒體服務條款之使用規則,本公司僅針對用戶為其個人使用、非營利目的下載並使用本服務時,授予其非獨占性、不可轉讓之使用權,使用戶可取得該權利。

(三)Apple並無提供本服務相關維護、支援服務之義務,對此用戶應予以同意。

(四)用戶使用本服務時如發生任何損害,Apple可提供之內容僅有退回服務使用費。只要在法令許可之範圍內,Apple可不負任何損害賠償之義務。

(五)本服務或用戶對本服務之使用行為,如因違反產品責任、任何可適用法令、日本消費者契約法或其相關法規等,而發生客訴或有任何要求因此而生,應通知本公司,而不就此向Apple提出任何客訴或要求。

(六)就本服務或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行為,如有主張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客訴,或有任何要求因此而生,應通知本公司,而不就此向Apple提出任何客訴或要求。

(七)用戶應聲明並保證未居住於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實施禁運措施之國家,或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指定之恐怖主義支持國家,且未名列任何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實施禁運或出口限制之對象名單中。

(八)受理本服務相關洽詢之本公司名稱、所在地、聯絡方式如下:
1. 名 稱:株式會社BEEWORKS
2. 所在地:東京都港區高輪1-3-13 NBF高輪大廈9F
3. 聯絡方式:info@beeworksgames.com

(九)使用本服務時,用戶應遵守與通訊業者或其他相關第三人間之契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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